“机动车尾气怎么检测?收费如何规定?”3月27日,自治区法制办和自治区环保厅联合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听证会。来自普通市民、运输部门、法律界、政府管理部门等社会各界的10多名听证代表,分别从各自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注点:尾气如何检测
拟与年检同步进行,无须两头跑
《办法》:在用的机动车要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即机动车年检)同步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准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听证观点:“汽车尾气检测应该方便市民,能不能像加油站一样布点多一些呢?”“如果我的车是黄标车,一定要定点检测吗,能不能自己找人进行检测?”当天的会上,有听证代表提出了以上看法。
从事检测的单位采取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办法》设定了环保检测站“准入门槛”,对检测单位也提出需要遵守的规定。但是,还有人提出,从事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的企业,应该得到自治区相关部门的资质委托,资质认定还需要主管部门的核实。
记者采访: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和自治区法制办了解到,目前开展的机动车安全检测10多个项目里,已包含了汽车尾气检测项目,归属公安部门管理。但是按国家目前的管理设置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尾气污染又归属环保部门管理。“为了不重复检测给消费者造成负担,又要方便市民,今后车辆年检无须两头跑,安全和尾气将在同一地点同步检测。”
据悉,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以便民为原则,检测机构的布点将尽量与安全检测机构同地同周期进行。各市环保部门将会向社会公布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点。相关人士介绍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如果某地已经设有一个环保检测站,那它的5公里范围之内不能再设立另一个检测站。“这也是避免同类环保检测站太多会‘吃不饱’,从而出现恶性竞争,最后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外地经验:青岛市推出了五项机动车排气检测便民措施:对大型车队提供排气定期检测登门服务;为车主提供集中申领“黄绿标”服务;为私家车提供双休日排气定期检测服务;市民选购环保车型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为大型用车单位提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教育培训服务等。
关注点:收费
小车两年检测一次,收费标准待定
《办法》: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的单位,按照自治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检测费。
听证观点: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的收费问题是众人关注的焦点。听证会上,有听证代表提出,应该由政府埋单来减轻车主的负担;也有的代表主张“谁污染谁付费”;还有的听证代表认为,收费涉及公众利益,收费标准应该进行听证。
记者采访:据了解,国外早已对机动车尾气开展检测,属于社会化检测,车主检测需要交费。而在国内,已经实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省份,检测费用一般是每次五六十元,由车主缴纳。
一名来自环保管理部门的听证代表说,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属于行政收费,按规定,必须先由自治区物价局根据成本核算、外地经验等,来综合制定广西的收费标准,标准出来后要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机动车尾气检测多久一次?据介绍,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周期,与国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一致,具体为: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的,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外地经验:从2011年12月10日起,山东规定,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凡首检不合格的,复检不得收费;复检仍不合格需第三次检验的,减半收费。
自2010年4月起,淄博市物价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分别为轻型车每辆60元/次、中型车(3.5~10吨)每辆70元/次、重型车(10吨以上)每辆100元/次。
关注点:外地车如何管理
异地转入要达标,过路车入境亟待规范
《办法》:目前,广西周边的云南、贵州、广东等地,已经实行车辆黄绿标环保标志管理,而我区尚未实施相应管理,大量外地不达标的车辆通过二手市场流入我区境内。异地转入的二手车不符合自治区现行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转入登记。
听证观点:“一些到我区旅游或者途经的外地‘过路车’怎么规范?”当天在会上,有听证代表提出,目前《办法》只针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的机动车进行了规定,对一些短暂经过广西、没有“绿标”的外地车辆应该如何管理没有规定。此外,目前我区有部分车辆挂着外地牌在区内行驶,这些又怎么规范?立法时应该要有考虑。
“路遇黑烟车,该向谁举报?”有代表建议授权环保部门执法并奖励举报者。对此,《办法》也有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在路上或停放地,对冒黑烟的车辆进行抽检。
记者采访:一位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污防治管理部门的听证代表表示,今后实施标志管理后,没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能上路行驶,而且可通过设立检查流动岗的形式,一旦发现有这种车辆,就进行罚款。“就像闯红灯一样,闯一次就要扣6分,对违规者是一个极大的震慑力。”他认为,可以通过这种严罚的形式来增强威慑力,制止不合格车辆上路。
“有关部门在路上抽检是否妨碍交通?”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仅在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停放地实施检测,且仅对无环保分类标志或者排放黑烟等污染物的机动车在非交通高峰时段抽查。
外地经验:北京市环保、交管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在环路进出口设点查尾气,外地车如果未达到北京的排放标准不得办理进京证。天津、江苏等地,外地车转入尾气不达“绿标”的不予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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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2011年1月1日入户的机动车辆,南宁市和柳州市已正式发放汽车绿色环保标志。南宁市至今已发放2万多个绿标。由于《办法》仍在起草阶段,更进一步的工作暂时不能开展,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做准备工作,待《办法》出台后即可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