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2013年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全面启动。凡商标注册人的住所在广西,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商标,以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的商标,注册人均可申请认定2013年度广西著名商标。同时,3年有效期满(2010年度认定及延续确认)的广西著名商标可重新申报确认。
申请认定广西著名商标注册人可登录“广西红盾网”(http://www.gxhd.com.cn)下载《广西著名商标申请表》填报,同时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认定的商标产品或服务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产品销售情况、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及近3年广告发布情况、申请人内部管理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