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先堵制度漏洞,再立法约束行为
“开着汽车领低保这种现象,说明管理的制度上有漏洞。首先要从机制上想办法堵漏洞,然后,再通过相应的法律来约束。”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梁仁伟副教授分析认为,这种现象的发生,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信息沟通少,缺乏联动机制,才给“有心者”有漏洞可钻。相关部门首先应从制度设置上堵漏洞。然后,通过立法来约束,以杜绝“关系保”、“人情保”。
有关部门也意识到了立法的重要性。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目前,《社会救助法》已经列入立法工作计划。有了法律的“护航”授权,救助机构就可以通过银行、证券交易机构等,全面调查到申请救助者的财产与收入状况,更好地堵住“人情关系保”的漏洞。而对那些不符合条件的受助者,通过立法给予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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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每月多40元 农村居民每年多100元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梁园)近日,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低保办了解到,今年南宁市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再次提高,城市居民每月多40元,农村居民每年多100元。
南宁市民政局、财政局最近联合发出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而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各城区(开发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360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15元。各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幅度由各县人民政府确定,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自治区标准。
关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城区(开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2300元/人·年提高到2400元/人·年,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87元。各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幅度由各县人民政府确定,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自治区标准。
各城区(开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次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档特别困难家庭户每人每月补助120元,二档比较困难家庭户每人每月补助85元,三档一般困难家庭户每人每月补助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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