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宣传“中国梦”活动中来,扎实开展各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将我市“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2013年我市“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将“中国梦”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及干部教育培训主体课程;要组织南宁市宣讲团专家开展“绿城理论讲坛——中国梦·我的梦”互动宣讲活动;要组织理论专家撰写“中国梦”主题理论文章;二是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市属媒体集中推出一批“中国梦”主题的专版、专栏、专题、专刊;三是做好“中国梦”社会氛围营造工作,在主要街道、交通要道、广场、车站、跨街天桥等设置“中国梦”宣传标语、喷绘文化墙;四是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和文艺创作工作,广泛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特别是要结合南宁市第四届乡村社区和谐文艺大展演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坚持以“中国梦”为创作主题,大力开展文艺创作和文艺演出活动;五是做好青少年群体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加强国防宣传教育以及创新做好典型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以“共筑强大国防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国防宣传教育演讲、征文比赛活动;七是创新做好典型宣传工作,进一步选树、挖掘、推介在践行“中国梦”和建设“美丽南宁”实践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单位和形成的先进经验、创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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