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从市扶贫办传来消息,2013年我市新增加27个互助资金试点村,试点范围从去年的30个扩大到57个,互助资金增加475万元,总额达到了1015万元,将为27个新增试点村的村民带去福音。
57个试点村的互助资金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生产发展资金。对27个试点村投入475万元互助资金,将解决当地群众农忙春种急需资金的难题,为贫困村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上林县岜森村互助协会会员黄日寿由于照顾有病的妻子而无法外出务工,2010年他从互助协会借了3000元,建起猪舍养猪,到2012年,共出栏3批猪,实现纯利润3万元多元,成了名副其实的互助资金受益户。
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从2008年起,先后在马山县、隆安县和上林县开展,到目前为止,试点村从最初的10个增加到57个,互助资金从150万元增加到1015万元。在试点村,村民通过交纳互助金加入互助协会(贫困户入会可免交互助金,互助金归交纳者所有)成为会员,并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向互助协会借款(需交纳一定比例的互助资金占用费),用于发展生产和解决生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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