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自治区公安厅南宁机场口岸签证处正式启动办理外国人口岸签证业务。据悉,国务院近日批准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此前,南宁机场口岸签证处在历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期间曾获公安部批准临时办理外国人口岸签证业务,于2012年6月20日起获批办理台湾居民口岸签注业务,为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办理入境证件、签注。
根据办理外国人口岸签证有关规定,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证明材料并从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口岸入境的外国人,可以在南宁机场口岸签证处申请办理口岸签证,旅行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外国人入境旅游的,可以申请办理团体旅游签证。
据介绍,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普通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口岸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此次国务院授予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口岸签证权,标志着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外国人口岸签证工作的常态化,极大方便了外国人入境,将持续吸引外国人来广西旅游及从事经贸、文化、科技交流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