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南珠杯”办通报了第八届“南珠杯”竞赛活动评比结果,隆安县人民政府荣获自治区第八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先进集体。隆安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住建局、县清洁办、县财政局有关业务负责人共4人荣获先进个人奖。
自开展“南珠杯”竞赛活动以来,隆安县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容“南珠杯”竞赛各项工作,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活动与“南珠杯”竞赛活动紧密结合,持续巩固和深化拓展
“城乡清洁工程”, 突出
“五乱”治理,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使全县的城镇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不断进步,营造了洁、齐、美的市容市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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