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5月16日,从环保部门传来消息,我市武鸣县城厢镇、马山县白山镇、上林县大丰镇、隆安县城厢镇4个镇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获环境保护部授予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我市早在2006年就启动了生态市建设,又于2010年起作出了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在广西率先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以及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为了扮靓农村,我市参照生态乡镇、生态村各项创建指标,结合各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实际,按照“突出重点、解决热点、打造亮点”的思路,在村庄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农业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当地环保水平。
截至目前,除武鸣县城厢镇、马山县白山镇、上林县大丰镇、隆安县城厢镇4个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外,武鸣县城厢镇濑琶村获得了“国家级生态村”命名;青秀区伶俐镇独岭村、西乡塘区金陵镇金陵村、宾阳县黎塘镇凤鸣村、横县云表镇旺庄村等52个村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马山县白山镇上龙村、武鸣县宁武镇伏唐村、隆安县那桐镇那元村等29个村获得“南宁市级生态村”称号。
此外,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和防护林、天然林体系建设,我市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工程同步开展。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5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初步建成了分布及类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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