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行为一律处罚
现状:
不少市民提出,目前交警部门对交通乱象的处罚力度不够。
措施:
《方案》提出,对严重交通违法实行“七个一律”:对带头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一律予以罚款处罚;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乱停乱放车辆,一律实施拖离处理;对公交车、出租车严重违法(章)行为,驾驶人一律予以停运整顿;对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并进行处罚;对利用机动车占道进行流动摆卖货物的行为,一律予以清理出机动车道;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符合现场撤离条件而不及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一律予以处罚;对阻碍、妨碍执法人员执法的,一律给予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还对公务车辆严重交通违法实行抄告,实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等。
85%以上交警要上路执勤
现状:
一些市民反映,路面执勤交警还是少了,遇到突发拥堵,不能及时前来处理。
措施:
《方案》提出,要打破警种界限,将公安交警部门85%以上警力摆到路面一线。每个城区成立一支综合执法巡逻机动队,按照“1124”模式(即1名交通民警、1名治安民警、2名城管队员和4名协管员),每天负责加强对本辖区重点路口、路段的日常流动巡查防控,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停车、闯禁行线、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畅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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