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由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其中,于1994年被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横县伏波庙在列。这也是横县县域内首例被列为“国保”的不可移动文物。
横县伏波庙位于云表镇六河村委龙门塘村郁江乌蛮滩北岸,是为纪念东汉伏波将军马援南征交趾(今越南北部)、平乱安民、疏河通航、造福一方而建的一座祭祀性建筑,现存的伏波庙为明清时期的建筑,是广西仅存的五座明代木构架建筑之一。整个建筑气势雄伟,庙内长联短额,名人题词,琳琅满目;雕塑壁画,生动迷人,堪称岭南古建筑的典范。每年农历四月十四为伏波将军诞辰日,横县及附近县市,乃至广东省数以万计的民众前往朝拜祭祀,形成了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独具特色的庙会文化。2007年横县“伏波庙会”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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