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将有35.26万名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可以得到免费就业培训的机会。5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已经下达6000万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帮助四类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据了解,职业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在岗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创业培训主要包括四类人员,以及毕业年度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岗培训主要对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对具有广西户籍的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据介绍,培训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人社部门将把补贴费用直接拨付给定点培训机构,领取方式由培训对象与定点培训机构协商。补贴的标准,按培训职业(工种)的不同和职业培训课时要求分类确定,其中,A类职业(工种)为每人次1500元;B类职业(工种)为每人次1200元;C类职业(工种)为每人次900元。A类培训时间为300个标准学时,B类培训时间为200个标准学时,C类培训时间为100个标准学时。
培训补贴对象培训合格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或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或创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职业培训资金的及时下达,将为我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资金保障,切实提升劳动者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能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增强就业稳定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