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南宁市人民政府获悉,南宁市日前正式出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主要扶持奖励政策,旨在营造更加良好的政策氛围,进一步助推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吸引更多的客商到南宁投资,推动南宁加快现代服务业建设步伐。从今年起,南宁市财政每年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不少于3.7亿元。
每年专项扶持资金不少于3.7亿元
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菊如表示,2013年5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印发实施。《南宁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政策》)是南宁市委、市政府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服务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南宁市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政策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
据介绍,从2013年起,南宁市财政每年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不少于3.7亿元,分别安排资金支持现代商贸业(含中介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业、会展业、服务外包业、电子商务业、旅游业、总部经济、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对外贸易和投资等产业及领域。南宁市将整合相关资金,加大财政对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健康卫生、科技服务等相关服务行业发展的支持。今后,还将视南宁市财政情况及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逐步增加扶持资金。
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扶持
《政策》加大了政府对服务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征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的所得税。二是设立南宁市商贸强优企业奖、扩大消费企业奖、首次进入全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奖等,对龙头服务业企业进行奖励。三是支持服务业企业融资工作,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拓宽服务企业融资渠道。四是降低服务业企业运营成本。对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项目,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基本同价政策;对注册地在南宁的物流企业登记在册的运输车辆减半征收城市路桥费等。
支持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和集聚化发展
一是支持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建设,努力推进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现代服务业示范区。二是支持自治区统筹推进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和本市重点发展的服务业领域。三是支持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四是支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做好城乡农贸市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社区商业、再生资源回收、家政服务培训、绿色早餐工程等服务业惠民工程建设,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支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先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大力推进南菜北运、农超对接等销售模式。
鼓励现代服务业人才引进和培养
对引进和培养现代服务业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给予人才特区建设专项资金、人才公寓安排、适用优惠住房政策、兼职创业、自主创新等方面的重点支持。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南宁市现代服务业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提速增量将进一步加快,2015年南宁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51%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