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小学或初中新生的家长请注意了,市区小学、初中新生将于7月6日、7日报名。届时,小学新生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明到家庭住址服务学校报名,初中新生持联系卡到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报名。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消息。
据了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南宁市城区小学生入学地段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统一协调下划定,所有学校的招生必须服从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的地段划分和生源调剂。6月15日,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市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市区各公办小学也将张贴招生简章。
家长们需注意的是,小学新生的报名时间为7月6日、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新生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明(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到家庭住址服务学校报名。7月20日,市区公办小学统一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小学新生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初中新生报名方面,7月3日,市区各小学将向小学毕业生发放“2013年南宁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个别报名学生到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领取),毕业生及家长持该联系卡于7月6日至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到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进行报名。在此期间,市中招办将接受家长咨询。
7月初,市区(建成区)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将在南宁市政务信息网市教育局网页上公布,学生及家长可到网站自行查询。7月13日至14日,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将向初中新生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学生及家长可到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
市中招办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22号南宁市教育局七楼基础教育科。
热点释疑
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报名?
需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小学不在南宁市城区就读,初中想到本市城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初中新生,也需准备如下报名材料,于6月3日至7日到市中招办报名。
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在南宁市的暂住证或广西居住证,父母在南宁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 有南宁户口在外读小学者如何报读初中?
父母及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毕业,或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新迁入南宁市的小学毕业生,可由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能证明家庭实际住址的有关材料如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于6月3日至7日到市中招办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