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举行农村公路(县道、乡道)移交仪式,兴宁区人民政府正式接管辖区内原由市公路管理处代管的县道、乡道路产路权,具体管理工作由城区交通运输局及其下属公路管理所负责。为了做好此次移交工作,城区交通运输局已对移交的农村公路进行了现场实际勘察,此次移交的农村公路一共有14条,总长75.06公里,加上此前移交的“十里花卉长廊”片区道路,辖区列养的农村总里程达361.268公里,其中县18.1公里,乡道73.26公里,村道269.908公里,移交后辖区内列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将由市及城区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2〕17号)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