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安部门日前出台系列措施整治交通违法,对出现轻微事故不及时撤离、带头闯红灯、公交车和出租车严重违法等八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处罚。
这“八个一律”的具体内容为:对带头闯红灯、不听从劝阻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一律予以罚款处罚;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乱停乱放车辆,一律实施拖离处理;对市民投诉的公交车、出租车严重违法(章)行为,经查属实的,对驾驶人一律予以停运整顿;对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当事人经告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一经查获,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强制当事人接受处罚;对利用机动车占道进行流动摆卖货物的行为,一律予以清理出机动车道,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符合现场撤离条件而不及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一律予以处罚;对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处罚;对阻碍、妨碍执法人员执法的,一律给予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使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不造成交通拥堵,南宁市还将新增7个理赔服务点促进事故快处快赔。据介绍,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快制定出台《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对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每方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先撤离、后处理”的原则,引导当事人及时撤离现场,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在市区现有的3个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的基础上,2013年,分别在江南区、西乡塘区、兴宁区和青秀区4个城区共新增7个理赔服务点,进一步方便驾驶人快处快撤轻微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