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鸣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祖乐,副主任卢建雅、曾丽珍、陆美新及全体常委委员等参加会议。武鸣县政府副县长王贺,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县人大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以及部分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潘祖乐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武鸣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和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听取了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武鸣县水库水资源情况专项调研的情况汇报。会议对以上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武鸣县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踏实的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武鸣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会议同时指出了贯彻《人民警察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及公安部门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加大警务装备投入,为民警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会议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加强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各种重点传染病防控,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希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加大投入,健全防治网络,不断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和应急能力,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校医配备,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在审议人大调研组对武鸣县水库水资源情况的调研报告时,肯定了各水库所发挥的蓄水、供水的功能,以及水管部门为保障用水安全、促进武鸣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正视了武鸣县水库水资源管理存在的管理机制不活、农业灌溉用水紧张、库区生态环境恶化,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等突出问题,认为保护和治理工作刻不容缓。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快库区生态环境与治理工作的步伐,科学制定切实有效的水库水资源保护规划,科学划定水库生态保护区域,合理制定保护水库水资源要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加快水库水资源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库区清洁工程建设,增强全民水资源保护意识,切实保障水库功能的发挥,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安全,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会议通过了《武鸣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武鸣县水库水资源保护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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