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电动车禁止驶入市区
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规定悬挂号牌,号牌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安装。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拆除或者改变安装位置,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
此外,意见稿也就规定:“禁止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或者非南宁市市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道路行驶。”
群众建议驾驶员具备资格才能申领驾驶证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有群众认为,该办法涵盖了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各个方面,比较全面,但良好交通环境的构建除了对车辆本身的管理之外,有关部门也应该出台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配套管理办法,比如,规定电动车驾驶员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具备一定资格才能申领驾驶证,可参考摩托车的管理制度。
市民有四种途径反馈意见或建议
据了解,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活动从2013年6月13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市民可通过一下途径反馈意见或建议:
1、 电子邮箱:ddzxcyj@163.com
2、 信函方式请寄至:“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交警支队办公室”(注明“电动自行车意见”),邮编:530022.
3、 登录互联网“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网”
4、 电话反馈:96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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