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自2013年5月份启动城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以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城区政府各部门申报积极,创建工作热情高涨,各项创建活动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青政发〔2012〕31号)和《城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南青依法行政办〔2013〕2号)的要求,经申报和审核,南宁市青秀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确定伶俐镇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城区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六个单位、部门为城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候选名单,并从6月9日至15日在城区政务信息网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期已满,没有收到任何异议,同时征求了城区纪委意见,目前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创建程序报请城区政府审核确定城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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