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城中村出租户不纳税者众
5月30日,记者以租客身份,走访了万秀村、长堽村、秀隆市场内出租房等多个城中村发现,虽然房屋出租收入颇丰,但屋主缴税者甚少。
在秀隆市场内一栋自建房看到,该房每层有4个单间出租,共6层。房间价格在450~500元上下,该出租房屋主一个月收入约为1.1万元。根据出租房屋税收相关规定,该自建房已在纳税范围。房东表示,从未有人向他提及要缴税,也不知道去哪里缴。
李女士是长堽村某自建房户主,她把自家6层楼约30个房间全都租出去。虽然她清楚房屋出租后要缴纳相应的费用,却采取“躲猫猫”的战术拒绝缴纳。她坦言,由于所出租楼房的建设费用是东拼西凑借回来,每月还利息压力大,能不缴纳就不缴纳,“像我一样的户主可多了,我就不信税务部门能一个个逮着”。
记者随机对多个城中村约15户人家进行抽查发现,不到3成户主缴纳房屋出租税。而绝大部分租户并不知情,只有到村委或者社区开居住证等证明时,才发现屋主没有缴纳税费。
疑惑
收税难是捆绑主因?
出租房屋税到底有多难收?作为基层代征点的江南街道办负责人梁主任较有话语权。
梁主任表示,目前,出租房屋税征收难有几大原因。一是出租户纳税意识差。他告诉记者,每年,税务部门都会到各村设点宣传,告知村民房屋出租后需纳税,但不少村民要么当没看见,要么就是听了就算,“要从他们口袋里掏出几百元钱,难度不小”。二是房屋的出租涉及面广、租赁情况难以确定,房东与租客之间多为私下交易,且目前租赁双方仅用单据作为收费凭证,税务部门难以统计其真实出租房屋数量。三是城中村自建房不少未经审批就私自搭建,属于违法建筑,没有房产证,屋主认为既然部门不给他们办理相关证件,他们就没有义务缴纳相关税费。
因为出租房屋税难征收,所以要与居住证办理捆绑?多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及村委等均否认。江南街道办一工作人员说,为了管理流动人口,街道办需要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和租住房屋房东信息,只有房东交了税,才能证明“你暂住在此”,“这是一个逻辑关系”。
租客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能否证明租赁关系?梁主任并不正面回答,他只表示缴纳税款是法律规定,并建议租客“搬到缴税的房屋居住,就不会遇到这种问题”。
据一知情人透露,由于出租房屋税的征收与街道办等部门考核挂钩,部门为了完成任务,只能利用日常工作便利,在租房者或者房东需办理相关证明时进行捆绑收费。
说法
决不允许捆绑收费
6月19日,南宁市流动办班副主任表示,居住证的办理,绝对不允许与其他收费挂钩。他说,严格来说,办理居住证,只需提供房东、租客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即可。但实际工作中,部分流动人员为了顺利办证,提供虚假合同以骗取合法居住身份。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城区流动办及流动人员服务点等工作人员便会要求租客提供更多合法、正规的证件,比如房屋租赁备案等,“办了备案就证明有出租盈利行为,屋主就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
班副主任坦言,对于居住在没有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房子的外来人口,在办理居住证时,确实会遇到需替房东缴纳相关税费的尴尬。经连日调研决定,部门在加强居住证办理的同时,也简化审批流程,“只要身份证及房屋租赁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就要给予办理”。
对于目前有部分市民投诉说办理居住证遭遇捆绑收费的问题,班副主任表示,可能是城区流动办解释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他透露,下一步为了加强服务工作,市民在遇到办理居住证遭遇“刁难”的情况下,可以到城区流动办或市流动办等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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