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横县人民检察院本着利民、便民、为民的宗旨,“四推进”打造“阳光公诉”工程。
推进案件查询机制。为方便诉讼参与人了解案情,减少路途奔波,在保障诉讼参与人来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制作办事指南、公布科室电话号码、公诉科指定专人接听等措施,在核实对方身份后告知犯罪嫌疑人涉案罪名、案件进展等情况。
推进引导被害方理性诉求机制。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当事人的诉求越来越趋向于多样化,针对合理内容之外的一些不合理的诉求,通过细化权利义务告知内容,制作了《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在向被害人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时一并送达。在送达该文书时,耐心听取被害方意见,认真讲解法律政策,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详细解释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引导当事人进行理性的诉求,清楚当事人之间的积怨,减少不和谐因素。
推进律师诉前阅卷、异议制度。规范律师阅卷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查询案件、查阅案卷的申请,认真听取律师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对当事人聘请有辩护律师的案件可实行证据交换,秉承人性化的办案思路,从细节入手详细审查有罪与无罪两方面的事实和证据,广泛听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与辩护律师的意见,防止错案的发生,及时化解诉讼中的对立。
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详细说明理由,不起诉、对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抗诉决定不提出抗诉,在向有关当事人送达格式化的法律文书时,另附理由说明书;加强庭审说理工作,注重在庭审过程中的说理,切实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提升出庭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