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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三包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南宁市城管局法规科科长黄丽芳称,与1999年施行的《南宁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三包办法》)相比,新《三包办法》要求更严格,实行监督员制度、责任书制度和挂牌制度三位一体,进一步提高沿街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单位增加
小区物业也要管“三包”
从1999年起,南宁市就开始推出“门前三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沿街单位、店铺门前的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改善,但随着这几年的城市发展,这一制度跟后来的一些法规不太一致,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新《三包办法》规定,南宁建成区范围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集贸市场开办者或者管理者、住宅房屋和楼宇的业主或者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停车场经营者、建筑施工场地的建设单位等,是“门前三包”的责任人。
与旧《三包办法》相比,新《三包办法》扩大了责任单位的范围,将原来不需要负“门前三包”责任的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停车场和建筑工地等,也纳入了负责单位范围,使责任单位的面扩宽,如住宅小区的责任人是物业公司,该公司就要对小区外临街的责任范围做好卫生和秩序维护工作。
范围变大
亮化灯、夜景灯的开闭 也管起来了
据介绍,新《三包办法》主要包括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绿化亮化3个方面。
市容秩序方面,要求无乱摆卖、乱堆放、乱搭盖;车辆在划定的停放点分类有序排放,不能随意占道停放;无跨门槛经营,无违法宣传促销活动;建(构)筑物立面整洁、完好,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
环境卫生方面,要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痰渍、粪便、污水,无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绿地内或者扫出责任区域外。维护门前果皮箱等公共卫生设施的洁净、完好,不得擅自拆除、占用或移位。
绿化亮化方面,不得践踏草地、损毁苗木,不擅自采摘花果,不在树木上钉钉、架线、挂物、拴系物品等,不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不损坏绿地围栏、标牌等绿化设施,保持夜景灯光和广告招牌亮化设施规范、整洁和完好。
与旧《三包办法》相比,新《三包办法》环境卫生责任制内容新增加对沿街楼宇亮化、广告招牌亮化等,要求相关设施要正常运转,如景观照明要有启闭统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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