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针对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自治区工商部门通过放宽市场主体、放宽经营场所限制等6项措施,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此次工商部门所实施的6个措施包括:
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扩大市场主体总量,创造就业机会;
开辟完善工商注册登记“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提供开业指导、注册登记、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拓宽出资方式,鼓励高校毕业生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难度,高校毕业生创业无法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开办者、各类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加强行政指导,规范高校毕业生市场经营行为,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坚持以教育、引导、规范为主,重在帮扶高校毕业生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工商部门将严格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免收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