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将实行新的普通高校收费标准,该标准是在今年5月17日召开的听证会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制定的。7月2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对比调整前的收费标准(以2012年的新生入学人数测算),调整后的生均收费标准为5077元/年,与调整前的生均收费标准3727元/年相比,平均提价幅度为36.2%
对比
农学类专业涨幅最大
据介绍,此次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本、专科均分5个类别,分别为农学类专业、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医学类专业和艺术学类专业,专业类别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详见附表)。
对比调整前后价格,农学类涨幅最大,每生每学年上涨了1800元,涨幅为90%;艺术学类学费虽然最高,且每生每学年上涨了3000元,但由于基数高,涨幅只有33%。此外,医学类上涨了2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上涨了1400元/生·学年,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上涨了1000元/生·学年。
据了解,调整后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与听证方案提出的标准基本一致。调整后,在全国31个省(区)中,广西文史法哲教育学类学费排名第25位,理工管理经济类学费排名第23位,医学类学费排名15位,艺术类学费排名17位。
本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一般普通高校学费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在最高限价幅度内,各高校可根据办学条件、不同专业培养成本,提出各专业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后执行;确需突破最高限额的,须报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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