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
新生执行新标准
调整后的高校收费标准,从2013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也就是说,2012年及以前入学的所有高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收费标准执行,不属于本次学费调整的实施范围。
高校收费涨价,受影响的自然是城乡居民家庭。那么,收费调整后,将给城乡居民家庭带来多大的压力呢?据了解,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后,对2013年入学的普通本、专科生来说,预计每个新生年均每学年增加经济负担1350.2元,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5400元。
据悉,这一标准的制定,主要是因为2011年5月至2012年11月,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对我区部分高校2009~2011年的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监审,依法核定我区普通高校教育最近3年的平均培养成本为14667元/人·年,三厅局以此作为制定学费标准的基础,生均收费便从3727元/年提高到了5077元/年。据介绍,平均培养成本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个人家庭的补充支出(离退休人员的费用)。
三厅局强调,普通高校学费属于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议
加大资助力度
昨日,记者就新的高校收费标准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有6位市民表示标准偏高,但对标准的制定并不感到意外;有一位市民认为现在教育成本在家庭支出中占较大比例,不应该涨价;有一位市民认为应该降价;有两位市民表示支持调价,能接受该标准,但希望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设,不让他们因为学费上涨而上不起学。
记者了解到,在对学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同时,三厅局还提出了对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要求各高校要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一系列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学费提高而辍学,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资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