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驻桂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专题调研汇报会在广西人民会堂多功能厅召开,自治区政府就广西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
近年来,广西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生态补偿补助试点和实践,在森林、重点生态功能区、流域水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2012年,全区森林面积达2.17亿亩,森林覆盖率达61.4%,居全国第四位。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100%,优良天数比例达98.8%。
为了破解生态补偿意识比较淡薄、缺乏生态补偿理论支撑等难题,广西将强化政府生态补偿的主导作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建立生态补偿政策的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重点开展西江上游等源头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等水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开展同一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与生态受益地区之间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开展水能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逐步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维护水安全,并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集力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