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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1-5月电单车引发车祸1410起 半数与酒驾有关
时间: 2013-07-11 | 文章来源: 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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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电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由于法律对此缺乏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也不一致。一些法院认为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属于机动车范围,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法院不认为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他们认为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应将电动自行车认定为机动车,如果涉嫌构成犯罪,应该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量刑。

认定醉酒驾驶电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关键,应该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范围,如果属于机动车,就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不属于机动车,则不构成该罪。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二是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符合以上标准的,交警部门认定是非机动车。如果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车上路行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而对于超过以上标准规定的电动车,将会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机动车。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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