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高考都已顺利结束,大学新生录取已经开始,高中的报名和录取也将于7月13日开始。接到录取通知书固然是欣喜万分,但是面对大学、高中的学费,不少寒门学子感到无助。记者从市学生资助办了解到,针对中职、普通高中和大学新生,我市分别有不少资助项目,助寒门学子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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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资助项目,4个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为南宁市所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按学校在校生的15%确定。城市库区移民子女、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低保人员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全部纳入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南宁市所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为就读南宁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的20%确定)提供生活费资助,每学年15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项目。奖励就读南宁市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项目。对就读南宁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南宁市户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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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阶段资助项目,3个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对具有南宁市普通高中全日制学生学籍,在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就读的普通高中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覆盖范围。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教育助学项目。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可申请资助,给予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在同一学年内同时申请享受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教育助学项目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资助,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
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对就读于南宁市马山、隆安、上林国家扶贫重点县普通高中,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1-3年级学生可直接免除学费。对就读于南宁市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1-3年级学生免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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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生资助项目,3个
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
在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
广西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办理渠道:
向原就读高中或中职学校申请。
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
(1)在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2)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并通过我区高职高专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
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400元/人,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500元/人,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600元/人。
办理渠道:
向原就读高中或中职学校申请。
南宁市资助困难大学新生项目
资助对象:
(1)在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2)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并通过我区高职高专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
2000元/人,为一次性发放。
办理渠道:
向原就读高中或中职学校申请。
温 馨 提
示
申请学生为已建立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学生。需申请南宁市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的学生应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已建立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在原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出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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