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西消委会发布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统计,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问题投诉位居第一。各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医疗器械投诉首次排在前五位。
广西消委会统计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统计显示,广西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共341件, 与2012年同期相比下降4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26万元。在受理的投诉中,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案件线索,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罚款133.6万元。
投诉热点问题中,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问题投诉位居第一。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问题投诉86件, 占总投诉的25.22%。其中,质量方面投诉61件,售后服务投诉10件,其他投诉7件。
消费者谭先生于去年11月8日在南宁某商场购买一台型号为O46E5300电视机,价格4454元。2013年4月6日,电视机屏幕出现故障。谭先生向厂家售后服务部门反映,但迟迟未得到处理。5月13日,经广西消委会调解,该售后主管同意给谭先生更换一台同型号新机。
通讯服务问题投诉位居第二。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受理通讯服务投诉39件,占总投诉的11.44%。其中,质量方面投诉13件,售后服务投诉13件。例如,今年6月6日,梁先生投诉某通讯服务企业给其手机第一个月免费使用“包打王”业务作诱饵,之后没有取消就默认开通此功能,每月费用5元,合计产生费用60元。梁先生认为,此行为属强制消费行为。
食品类问题投诉排第三。2013年上半年,全区共受理食品类问题投诉28件,占总投诉的8.21%。市民李先生向消委会及辖区工商所反映,今年6月8日,他在五里亭一家大超市购买3箱品牌粽子,价格280元。6月10日,当他打开第一个粽子时,发现粽子已发霉长毛。
医疗器械问题投诉位列第四,且是首次排在前五位。今年4月17日,年过七旬的黄女士接到某医疗器械营业部工作人员的电话,邀请她免费参加银林山庄游玩活动。在活动中,该营业部推销北京某企业生产的某型号保健治疗屋,并安排其他老年人做“托”,诱导黄女士最终以69800元的价格购买治疗屋。其实,该保健治疗屋对黄女士心脏病不起任何作用。对此,消委会提醒市民,老年人在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消费中容易受骗上当,家人应多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