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从市交通运输局传来消息:我市将对公交车“冒黑烟”上路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出台的关于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方案规定,7至8月,为公交车“冒黑烟”实施治理阶段,期间将按照专项治理“停一批、修一批、换一批”的要求,对“冒黑烟”车辆先停运、后修理,无法修理的要及时更换。
9月,为抽查验收阶段。路检时,对“冒黑烟”公交车进行登记,如该车已列入治理范围的,扣除该车治理补贴资金;二是9月15日前,由环保检测站(线)对公交车进行尾气排放或烟度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发放治理补贴资金(检测费由公交企业承担,检测报告装订成册交验收人员核对);三是公交企业与市运管处签订责任书,承诺两年内(自2013年9月15日起)公交车一旦发现“冒黑烟”必须自行停运治理,无法治理的“冒黑烟”公交车或“黄标车”要提前进行报废或更新。
10月1日以后,为长效治理阶段。专项治理过后,公交企业应制定公交车尾气排放维保或更新车辆计划,确保治理过后长期保持公交车尾气排放达标,对不达标车辆将严格限制上路营运线路范围或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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