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也相应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配合抓,各职能股室具体抓”的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和11个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实行挂牌上岗、首问责任制、网上公示和发放服务指南等措施,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
二、加强队伍建设。把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程,对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资格培训、业务提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2012年全县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68人,其中新考63人,续考5人。各执法单位执法主体通过各种执法业务培训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县法制办对执法人员的资格和证件从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执法范围和人员资格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三、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强制依据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各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梳理和细化。扎实推进扩权强县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接收工作,全县已进驻单位44个,开展行政审批事项562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梳理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行为等,确定责任,把行政职权深入分解细化到60多个执法岗位、100多名执法人员身上。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将执法标准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行政监督。各执法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如国土局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制定了《上林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上林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问责制度》等文件,强化执法手段,形成执法监察工作新局面。执法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和法制部门的层级监督,对人大、政协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研究。环保、工商等部门都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设置“投诉意见箱”,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严格行政问责。执法部门建立“内部问责”制度,一把手对分管领导问责,分管领导对执法大队长问责,大队长对各执法组的负责人进行问责,层层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对不依法行政的行为进行大力查处。2010年、2011年分别对2例不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给予2人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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