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南宁市召开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以下简称“两重两问”)全体人员会议,全面启动“两重两问”工作。在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科级及以下干部,“两重两问”领导小组可以直接作出停职检查或免职决定,再报市委确认。这是南宁市在监督工作方面的又一创新做法。
日前,南宁市已成立“两重两问”领导小组,下设“两重两问”办公室,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工作。
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将全部纳入监督检查问责问效的工作范围,当前还将重点加强对服务“两会一节”项目、“美丽南宁·清洁乡村”、“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五象新区开发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打击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
在整个“两重两问”工作中,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纳入机关绩效考评范围,将每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机关绩效考评加分扣分以及干部奖惩、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再平均压缩20%的目标。还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纳入南宁市机关绩效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在线实时监控,提高监管的实效性。
对在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违纪违法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处理。有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两重两问”领导小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处级干部,可以向市委提出停职检查或免职建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科级及以下干部,可以先直接作出停职检查或免职决定,再报市委确认;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可向市委提出优先提拔重用建议。
“两重两问”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报道组和监督检查组。其中监督检查组将组建6个监督检查小组,从市直单位抽调30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为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并根据需要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特邀监察员参加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组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查,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发函督办、挂牌督办、派员督办、媒体公开曝光等有力措施促进及时有效整改,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追究责任,对工作严重失职的处级干部一律向市委提出停职检查或免职建议,对科级干部一律给予停职或免职,做到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100%监督检查、责任100%落实、失职100%问责。
督查情况每月由监督检查问责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雷永达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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