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修订法规规范烟草专卖管理
向未成年人售烟拟罚50元,成效几何?
广西正在对2005年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明确回收香烟、网络渠道卖烟等属于违法行为,其中,“向未成年人售烟将领罚单”引关注。
调查1
未成年人买烟畅通无阻
7月15日,记者走访科园大道、东葛路、葛村路、长堽路、燕子岭路等路段的香烟销售店,看到多数烟店都没贴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禁售标志,顾客进店给钱商家就卖。
在南宁市第十九中学附近的一个售烟点,老板正趴在柜台上上网,一名十三四岁的男孩进店,掏出1元说:“老板,两支烟。”摊主从拆了的“紫云烟”里弹出两支给男孩。男孩接过烟后,找摊主借来打火机,熟练地点燃香烟。
对这种卖烟方式,摊主解释,他不卖散烟,这包拆开的烟是他自己抽的,有人想这样买就卖了。摊主还告诉记者,这些年轻人之所以只买一两支,一是口袋里的钱不多;二是怕买一包抽不完,回家后被父母发现。
高新区科园大道一家烟草专卖店店主说,他一般不卖烟给中学生,但如果对方说是帮爸爸买烟,就不好拒绝了。店主说:“我们是做生意的,顾客上门买东西,总不能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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