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幼儿意外多发原因
广西区直三保幼儿园园长胡明说,幼儿发生意外伤害,有自身原因,也有客观因素的影响。
首先,3到6岁的幼儿,心智尚未成熟,既好奇又好动,但由于缺乏生活经验、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等因素,幼儿往往在攀爬门窗、互相追逐打闹时,出现摔伤、跌伤、烫伤等意外伤害;其次,目前,部分幼儿园师资力量较薄弱、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在日常看护过程中,往往因保育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或者难以顾及所有孩子等因素,导致幼儿因疏于照看而发生意外。
胡明表示,相对于前面这些主观因素来说,客观环境下潜在的危险也是导致幼儿意外伤害的元凶之一。在部分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学场地较为狭窄,设备如滑梯、桌椅等较为老旧,而学校方面无意更换,往往会出现幼儿碰撞到这些有缺损的老旧设备而受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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