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的考生请注意:
一、三个批次的征集志愿同样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设4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二、此次征集志愿的具体专业分数要求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缺额计划信息表为准。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编写的《2013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三、未被投档,或在投档时被退档的考生,其此前所填报的相应批次志愿或征集志愿按规则均已无效,降分投档只对本次征集志愿有效,有意参加相应批次剩余计划竞争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征集志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7月18日下午向各有关高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学校阅档后,决定是否录取。
四、考生要谨慎填报征集志愿。按照教育部规定,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退档换录,若因个人原因而选择退档的考生当年不能再次录取。
五、2013年6月,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上调后的区属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校学费标准。而在《2013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中标注的区属院校的收费标准为旧标准,新政策公布后,区属院校可能会按照规定和办学实际情况对学费进行调整,考生应及时向高校咨询有关情况。考生应注意,征集志愿中因生源不足而实行降分投档属于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正常操作程序,降分投档录取与收费无关。因此高校除按规定在开学时收取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费外,不得在录取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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