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确认南宁高新区管委会为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南府发[2012]53号)和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高新区实际,确定以“创新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和“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两个示范项目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为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管委会采取多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成立南宁高新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把依法行政创建工作重点确定为“创新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和“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在南宁高新区政务网发布创建工作动态等形式扎实开展创建宣传活动,提高创建工作知晓率,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