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现场会召开。会议透露,我市在2012年投入资金100万元建成首批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基础上,2013年将继续投入96万元打造第二批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容康社出席会议。
从2008年至今,南宁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建设与社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示范点建设有机结合,通过点—线—面方式,采取区、市共建的形式,在首府城市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示范社区依托“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服务平台,突出社区特色,创新工作格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切实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做好事,为少数民族居民和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出各民族和睦相处、亲如一家的良好氛围。
目前,南宁市已经培育了11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示范点,覆盖全市5个城区,其中有3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中华中路社区还被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列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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