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审判、检察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中推行更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工作方式。近日,市中级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广西社会心理学会及六城区一县(武鸣县)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23家单位在市中院召开“少年司法心理辅导项目”筹备会,就心理辅导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形式、名称、流程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上,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文莲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项目计划。随后,与会人员对项目的名称、结对形式、工作开展的方式以及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共同意向:一、将项目名称确定为“新航少年司法辅导项目”;二、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与广西社会心理学会指派专人成立项目指导协调组负责项目具体推进;三、招聘和组织七支符合条件的心理团队,磋商后举行签约仪式;四、定期召开四方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该项目是根据刑诉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要求,结合审判、公诉、社区矫正各个阶段的工作特点,充分利用首府城市心理辅导资源雄厚的优势,通过组建心理志愿者团队,以结对子的方式配合法、检、司在各环节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相关心理评估、干预和矫正工作,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重塑健全人格,同时提升各环节工作质效。广西社会心理学会秘书长曹钧盛表示,学会非常重视并支持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同时有一大批热心公益的心理老师也表示十分乐意投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积极配合该项目的推进。与会人员认为,开展此项目的特色在于在少年司法中引入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将有助于解决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促进其心理健康,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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