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利好 小规模企业税负下降超过40%
“营改增”后,各大企业的税负是上涨还是下降?政策的调整及征收方式的改变对广西经济及企业未来的发展又有何影响?“营改增”的试行带来一连串疑问,本报记者请来相关人士进行解读
利好: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减轻40%以上
“营改增”可让企业税负降下来吗?能降多少?这恐怕是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根据广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012年经营数据测算,超过90%的纳税人税负有不同程度下降。据国税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将首先享受其带来的利好。由于现代服务业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原来需要按营业税5%的税率缴税,“营改增”后税率降为3%,且按不含税价格计征,税负较原来下降超过40%。
南宁市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陈先生给记者算了笔账:如果公司一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按照5%的营业税,一年为5万元;试行“营改增”后仅为2.91万元(计算方式见公式)。如此一来,公司将可少缴纳两万余元的税收。陈先生说,随着公司经营收入增加,“营改增”后带来的实惠还将愈发明显。
吴先生与朋友合伙开了家律师事务所。2012年,缴纳的营业税约为5.5万元,若改成增值税,税额大约在3.2万元。每年在税金方面能省下2万余元。但当事务所逐步扩大,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税率从3%增长到6%,有可能税负会上涨。
自治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说,对于一般规模纳税人而言,从表面上看,增值税税率在6%~17%不等,相对于营业税更高。但增值税可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由于税基减小,企业的税负也将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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