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降低物价,促进服务业发展
试行“营改增”,是否只关乎企业,对市民的生活会产生影响吗?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下降,利润空间加大,会有更大的让利空间,将有利于降低物价。”自治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说。
“‘营改增’后,更为明显的影响或许体现在对广西服务业的‘松绑’上。”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安仲文认为,目前,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营改增”的推行,降低了企业税负,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步骤,能促进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第三产业结构升级。
广西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华表示,“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抵扣机制发挥作用,不仅服务业内部的抵扣链条被贯通,而且二、三产业之间的链条也将被打通。举例来说,由于可从服务类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票进行抵扣,降低成本,可能促使第二产业将原本自己“消化”的咨询、售后等服务进行外包,将促使广西第三产业朝着专业化细分、集团化发展,使第三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提醒:增值税发票是税负高低关键
7月29日,财务人员甘济荣在国税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为所属公司进行“营改增”试行前最后的税负核算。这家位于贵港市的港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就在上个月,刚完成约120万元的销售收入。其间,还采购了大约价值60万元的轮胎、柴油、大型配件等物品。
甘济荣告诉南国早报记者,按增值税的一般计算方式,6月的销项税约为11万元,根据购进的物品成本60万元计算,进项税约为8.7万元,当月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为2.3万元。可是,该公司可用于抵扣的60万元购进物品中,只取得了近5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超过10万元的成本无法进行抵扣,税负就会上涨。
对此,国税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根据增值税的计算方式,进项税额能够抵扣多少,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企业可通过改变成本核算模式、加强规范管理、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等方式,尽可能完全取得增值税发票用于进项抵扣。同时,在索取增值税发票时,要注意辨明真假。税务部门也会加大对套开、制售假冒增值税发票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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