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自治区工商联与自治区质监局签署合作备忘录,两部门将加强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在加强质量管理、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预防质量风险等方面下功夫,加快民营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根据协议,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质监局将共同引导民营企业开展“质量兴(强)企”活动,促进民营企业引入和创新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促进企业完善计量和质量检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检验检测实验室,开展质量对标管理,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共同促进民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专业培训,促进民营企业在质量关键岗位实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民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共同研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督促民营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考核工作,鼓励民营企业将质量管理指标纳入企业全员业绩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质量责任,促进质量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