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10日,南宁市再次对轨道交通1号线各施工标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监局、市城乡建委、市建管处市建设建筑监察支队、市轨道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带队,组成4个专业检查组对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0个标段项目施工现场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有:第一,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重点检查参建各方是否制定有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是否按照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各在建项目安全防范措施、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覆盖率是否达到100%,不留死角;是否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带队进行检查核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建立台账交将由负责人签字确认;隐患整治是否制订有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等;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是否经本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隐患项目是否按要求定期上报等。第二,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一是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专家论证审查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和执行情况;参建各方技术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履职情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问题整改情况。二是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外电防护、建筑起重机械、临时活动板房等安全状况;检查现场硬化、临时设施等文明施工情况。三是重点检查重大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是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控量测等实施情况。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是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资源保障及应急演练情况。四是依合同履约情况。
检查组要求,一是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由各专业检查组将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被下发整改通知书的企业将作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二是对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不按时报送检查台账和整改清单的企业,以及不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及上报重大危险源信息的在建项目,将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