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6月,我区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累计上涨1.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8个百分点,涨幅全国最低,居第31位。8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食品类价格涨幅明显回落,是今年上半年我区消费价格总水平走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是因为翘尾因素影响小。
上半年:CPI涨幅全国倒数第一
据介绍,我区上半年CPI运行有三大特点。一是CPI各月同比涨幅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详见附表)。其次是食品类价格回落较大。上半年,我区食品类价格同比累计上涨2.8%,比上年同期回落3.3个百分点;而全国食品类价格同比累计上涨了4.0%。
第三个特点是非食品类价格总体保持平稳,居住类价格呈温和上涨态势。1~6月,非食品类价格同比累计上涨0.9%。其中,居住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服务器类、衣着类、烟酒及用品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累计均略有上涨,但涨幅均低于全国;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6%,与全国持平。
对于消费者来说,今年上半年,虽然觉得物价整体没有出现大的涨幅,却也没有感觉到广西的物价水平在全国最低。那么,是什么原因影响我区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呢?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翘尾因素影响小。去年我区的价格变动,对今年上半年的翘尾影响为0.3个百分点,全国为1.2个百分点。
由于食品类价格在CPI计算中所占权重大,因此,食品类价格涨幅回落,是今年上半年我区消费价格总水平走低的主要原因之一。上半年,受生猪疫病和供求关系的影响,我区生猪价格重度下跌,从而带动了食品类价格回落。
下半年:物价大幅度上涨可能性小
下半年,随着中秋、元旦、春节的到来,会不会拉动广西物价新一轮的上涨呢?该负责人表示,尽管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压力存在,但预计价格走势不会发生大的逆转,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不大。预计下半年我区新涨价因素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月同比与全国的差距会缩小。如无突发性因素影响,下半年CPI同比累计涨幅在2.4%左右,全年CPI同比累计涨幅在2%左右(比全国低0.5个百分点左右)。
据介绍,下半年影响我区CPI运行的因素主要有多个方面。首先是国内外市场环境对价格上涨的压力未明显增强。其次是我区面临的输入性通胀压力较小。此外,食品价格上涨的压力趋缓,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作用仍有限。
同时,由于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具体实施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意见的出台,消费需求将会有所提升。还有翘尾因素影响减弱,与全国月同比差距会缩小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推进,政策性调价因素增多,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拉升下半年价格总水平。
措施:继续价格调控稳定物价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由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在低位运行,因此,物价部门将工作重点放在了疏导价格矛盾方面。下半年我区将继续疏导部分突出的价费矛盾,理顺价格关系,同时要兼顾好企业和群众的利益。
据了解,上半年,我区调整了全区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疏导了部分市、县城市自来水价格矛盾;审慎出台政府调定价项目,把握好调整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努力减少价格调整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
此外,建立和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供稳价中的积极作用。目前,除柳州、钦州、防城港、贺州外,其他10个市均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并发挥作用。为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部分市、县在今年上半年还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如桂林市今年1~3月共发放低收入居民临时价格补贴90多万元。
“今后几个月的物价工作,仍以价格调控为主。”该负责人表示,为疏导价格矛盾,努力保持我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下半年,将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和分析预测,继续关注生猪价格和家禽类价格低迷问题,预防年底家禽类价格出现大幅反弹;保证粮食、猪肉、蔬菜等主要食品供求基本平衡,促进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同时,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挂钩联动方法,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要求各地利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众(包括高校困难家庭学生)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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