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五十二中学(以下简称“五十二中”)是我市“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的教育项目之一,项目选址位于东沟岭片区,为60个班的初级中学。该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缺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难问题日益凸显,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规划局、兴宁区政府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于2011年4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项目立项,由相思湖投资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组织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由于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尚未实施,学校设计标高与周边场地现状存在3—25米不等的高差,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如五十二中项目先行建设,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为协调解决五十二中与周边道路施工时序关系及相应的土方工程、护坡工程等问题。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志红在兴宁区主持召开了专题协调会,兴宁区人民政府、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南宁市勘测设计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了两个建议方案,方案一是在周边进行3—25米不等的支护(桩或挡土墙),待道路实施后再拆除;方案二是征学校用地红线外的部分用地,进行临时支护或放坡。由于该区域土层为膨胀土,采取方案一进行较高的支护将存在较大的风险,且成本较高,造成重复投资;方案二需要尽快启动周边的征地工作,兴宁区筹措资金存在一定的困难。与会人员对两个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该学校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服务项目业主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二是学校项目的实施要妥善处理好学校与周边场地高差问题,要把学校项目的安全性摆在首要位置,在节约资金的同时,确保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安全;三是学校周边道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是学校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兴宁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启动周边道路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为避免周边地块上的坟墓二次或多次搬迁,建议兴宁区人民政府将道路周边地块一并收储;四是兴宁区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措道路项目建设资金,可考虑通过以土地收储项目贷款融资或向市财政申请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待土地完成收储并出让后再归还;五是设计单位要从学校项目整体实施和分期实施的角度提出周边土方工程和支护工程的比选方案,供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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