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防止产研“两张皮”
关键词:产学研结合需创新
问:产学研结合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的重要途径,《条例》在鼓励产学研合作创新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积极鼓励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也是新修订《条例》的亮点。《条例》在第二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应用”中,对科研开发与成果应用作了11个方面的规定。其中,鼓励和支持创办知识产权服务、技术交易、科学技术评估咨询、技术经纪等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行业服务标准,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提供服务。
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建立合作机制,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科学技术成果目录和重点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指南,推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科学技术成果向企业转化。
规定了科学技术成果实行有偿使用。科学技术成果所有者可以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导社会加大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投入,提高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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