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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由每人300元/月降至200元/月,退休人员医保可与企业脱钩管理真正实现“病有所医”……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近年改革力度最大的职工医保新政[《关于完善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多项医保惠民新政惠及全市73.45万参保职工。
个人减负
刷医保卡可支付所有医疗费用
案例:去年8月,市民王先生带父亲去医院看病,个人自付部分需2200元,“当时我的医保卡里有3000多元钱,本想刷医保卡支付,可收款员告诉我,医保卡只能用来支付‘三基目录’药品中个人自付部分的800元,余下1400元自费药品不能由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我只好另筹现金付了账。”
新政解读:《通知》扩大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自费药等非“三基目录”药品费用,让参保患者更好地认识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对于减轻经济负担的重要作用,从而更好地树立参保人员对医保卡资金的自我节约、自我积累意识。
也就是说,类似王先生这样的状况将得到改变,医院自费项目药品在本人愿意、医保卡额度足够的情况下,均可由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
门槛再降
门诊看慢性病
每月200元起付
案例:患有慢性病的葛先生,每回天气一变老毛病就犯,他也因此成了定点医院门诊的“老主顾”。可由于之前的门诊大病起付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这对每月都要花费400元左右医疗费,却只有1000多元退休金的葛先生来说,个人支付部分还是不小的一笔开支。
新政解读:《通知》将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3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00元,目的就是通过降低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参保患者减轻经济负担。据了解,此次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降低后,每年将为全市1万多名持卡门诊慢性病患者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近1500万元。
病有所医
退休人员医保不再与企业挂钩
案例:过去,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状况挂钩,企业一旦出现欠费,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就会受到影响,医保卡被锁,待企业补足欠费后,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市民曾先生目前工作的企业就正面临倒闭破产的境况,还有两年就要退休的他非常苦恼,总担心退休后的医保问题无法解决。
新政解读:《通知》明确指出,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符合南宁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的,在用人单位及全部退休人员按照办理脱钩时南宁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0.75%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10年职工医疗互助金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退休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和职工医疗互助待遇,不再与用人单位缴费挂钩。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企业脱钩管理,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病有所医”。退休人员不会再因企业“欠费”而影响到自身基本医保和大病互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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