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早晨,不少市民发现,路边定点的阳光早餐点上,销售的工作人员身着工作服、工作帽和佩戴胸卡,给路人一种朝阳清新的感觉。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消息,随着“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工作的深入推进,从8月16日开始,全市的阳光早餐点均以“三个统一”的标准,为市民提供卫生整洁的优质服务:销售员统一穿戴阳光早餐经营公司工作服、工作帽和配带胸卡;销售点统一使用样式新颖的遮阳伞;销售车统一配备清扫保洁工具。
此外,为规范阳光早餐的定点管理,根据建设“美丽南宁”的要求,南宁市制定并实行了《阳光早餐餐车容貌管理标准(试行)》。《标准》要求阳光早餐经营公司负责加强对早餐销售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阳光早餐餐车应统一款式,具有防尘、防雨功能,并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要定期对阳光早餐餐车遮阳伞进行统一更新换代,及时更换陈旧、破损遮阳伞,使餐车更美观。
根据《标准》的规定,各早餐销售点日常经营时间不得超过上午10:00,节假日不得超过上午10:30。销售人员必须持占道经营许可证上岗;不得将阳光早餐餐车转包或雇请他人代为销售。
为加强对阳光早餐点的规范管理,对不按《标准》要求及时更换陈旧、破损遮阳伞的,或不按定点销售、沿街叫卖,或将参照《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标准》被处罚三次以上(含三次)的且在30天内未缴纳罚款的阳光早餐销售点,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请市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