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住宿标准降级不配备随团导游被处罚
■违规者 南宁某旅行社 ■新规旅行社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最高罚20万元
上个月,市民曾女士参加了南宁某旅行社组织的济南—青岛等地8日游的行程,合同上约定的住宿标准是四星级酒店。到了青岛,曾女士却发现旅行社安排入住的是三星级酒店。此外,在游览过程中,合同上的景点也被导游以正在维修等各种借口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进店购物,而且没有配备随团导游。
经过调查核实,旅游管理部门对该违规旅行社进行了相应的扣分处罚。
【现状】在7月—8月的检查中,广西旅游质监所执法人员就发现个别旅行社存在涉嫌虚假宣传、行程单不规范、未配备随团导游等问题;部分星级饭店客房卫生条件差、服务员素质有待提高。“进店购物、改变行程、擅自降级住宿标准、未配备随团导游等问题长期存在。”广西一旅行社负责人陈先生称,由于目前的处罚力度不大,所以这些现象难以杜绝。
【新规】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导游和领队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初犯的并处停业整顿;再犯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导游证、领队证。
【预测】“旅行社的购物游将逐渐绝迹。”曾国宁认为,新规实施后,市场上将出现更多深度、纯玩游的旅游产品。
案例3:网购茶马古道骑马游却是游览小山坡处罚
■违规者无资质的网络旅游经营机构
■新规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取得经营许可
市民韦女士是网购一族。今年8月,她通过网络购买了丽江拉市海茶马古道骑马一日游产品,其中包括有一份当地特色菜——腊排骨的中餐。然而,马夫却带她骑马到一个小山坡走了2分钟的山路就下山了,并称“这就是有着800年历史的茶马古道”。更可气的是,对方带她去的拉市海,其实是一个类似鱼塘的地方;中餐所谓的腊排骨也只是新鲜猪骨做成的火锅。
【现状】“目前的网络旅游经营现状相对混乱,不少经营机构根本没有旅游业经营资质,出发前也不跟消费者签订合同。许多游客对在网上购买旅游产品、付费签合同等流程不熟悉,容易‘中招’。”广西旅游质监所的姚科长表示,今年,在网络上购买旅游产品出现的投诉也有增多的趋势。
【新规】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许可信息。
【预测】“新规实施后,游客在网上购买旅游产品将得到更多保障。”曾国宁说,从长远发展来看,《旅游法》可鼓励旅行社研发更精、更专的旅游产品,使那些实力强、操作正规的旅行社得到更好的发展,这也有利于南宁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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