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5日起,《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开始试运行。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将根据《办法》附录的四个细则,对“大行动”中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市直重点部门(单位)、涉及配合的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网格化管理的其他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进行考评打分。城区、开发区月考核排名末位将被罚款30万元,市直单位连续三次考评85分以下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或被免职。
新引入第三方考评“大行动”
根据该《办法》,“大行动”考评工作将委托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作为第三方组织实施,考评总分为100分,以月为周期对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市直重点部门(单位)、涉及配合的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网格化管理的其他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进行考评。
《办法》附录了四个考评细则,对大行动涉及的考评项目规定得相当细致。如,对道路两侧摊点摆卖,路面墙面乱涂写、张贴、刻画,绿化带内有垃圾,路面有泥沙、积尘、油渍等都有具体的扣分标准;一旦发生违规挖掘、无围挡或挖掘污染周边环境等违规占道挖掘的现象,也都要扣分。
全四种方式全面开展考评
据介绍,考评将采取明察、暗访、社会监督、公众评议四种方式。
明察,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义务监督员、离退休老同志等组成联合考评组进行考评;暗访,是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分别对考评对象进行日常考评;社会监督则是由市属媒体曝光、市民真实有效的投诉举报等内容组成;此外,还将组织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等公众评议。
《办法》对考评工作作出了严格要求,要求考评对象积极配合考评工作,考评人员也要严格遵守“五不准”考评原则。考评对象和考评人员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被辞退或免职。
严考评结果作为问责依据
《办法》的问责相当严厉。对于城区、开发区,月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下且排名末位的,城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在党员全市整洁畅通有序专题会议上作检讨;连续两次得分85分以下且排名末位的,分管领导不但要在专题会议上作检讨,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作检讨;连续三次出现这种情况的,城区(开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将按任免权限免职。不过,其对考核结果奖惩分明:排名前两位的城区(开发区)可获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排名最后一位的,则将面临30万元的罚款。
市直重点责任部门(单位)和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月度考核85分以下的,副职领导要在全市整洁畅通有序专题会议上作检讨;连续两次85分以下,主要领导要在全市会议上作检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检讨;连续三次85分以下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将按任免权限免职。在各相关责任人方面,考评结果将作为提拔任用或追究问责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办法》仅涉及市一级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和重点责任部门(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考评工作机制,对街道(乡镇)和所述相关部门、单位,下属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考评。
请注意
存在这些现象
要扣分哦
● 房屋建筑工程脚手架立面不保持清洁卫生的,扣除建筑工地0.05分。
● 市管道路路等亮灯率不达96%以上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 公交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站点停靠、不按规定报站的,每发现1次扣0.02分。
● 井盖缺失的,按照权属管理每个扣0.05分。
● 重要街区场所、城市出入口、广场、绿地每1000平方米烟头大于等于10个的,扣0.05分。
● 城中村路面、墙面、卷闸门、公共设施上小广告发现一处扣0.005分。
● 发现路面有一辆无牌无证、非法拼装改装、非法上路、乱停乱放、非法营运“三车”的,扣0.02分。
同一考核指标、同一事件、同一地点连续第二次出现不符合目标要求的,按标准分值2倍扣分;连续第三次按三倍扣分,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