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与普通民事案件不同,家事纠纷因为当事人涉及夫妻、子女等,处理难度大,真正案结事了难度更大。家事案件隶属于民事审判,使得其难以与其他民事案件区分,不利于家事案件的真正解决。今年,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金陵法庭在总结家事案件的基础上,成立了专门的家事法庭,对婚姻家庭纠纷不简单地以权威性裁判来“分清是非”,而是将弥合感情、消除对立作为纠纷处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当事人理顺气顺心顺,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8月19日,西乡塘区法院金陵法庭家事法庭首次试行就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卢女士2007年与丈夫李某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一年便生育了一名女儿。婚后,卢女士与丈夫李某常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夫妻两谁也不愿让步,夫妻越闹越大,感情濒临破裂边缘。李某多次向卢女士提出离婚,心灰意冷的王女士便主动提起了离婚诉讼。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对女儿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争议较大,一直协商不下。
该案主办法官把卢女士与丈夫李某及双方长辈亲戚都召集到了家事调解中心。在家事调解中心,卢女士与丈夫李某及亲属围着茶几而坐,没有高大的审判椅,简简单单就像一个平常家庭的会议。
原本以为剑拔弩张的状况并没有出现,感受着浓浓“家”的意味,卢女士与丈夫李某更多的是感慨。法官从结婚、生育女儿、生活等方方面面谈两人的感情、生活经历,并希望两人从子女健康成长、家庭和睦的角度好好协商。两人旁听的长辈亲戚也纷纷劝说。听完法官和亲朋好友的劝说,两人均留下了泪水,最终选择以平和的方式结束婚姻,并就女儿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了调解。
该院创造性运用家事法庭审理的方式,使得这起当事人矛盾较大的离婚纠纷案件最终调解结案,成功实现案结事了。据悉,该院今后还将家事法庭的审理范围扩大到涉及家庭成员、家族等的抚养纠纷、赡养纠纷、邻里纠纷等方面,通过这种符合农村纠纷审判规律的审判方式,尽可能消除当事双方对立,弥合家庭、邻里感情,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