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分散风险,建立健全我区林业风险防范保障机制,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制定了2013年广西政策性森林保险计划,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
据悉,今年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地区在去年10个县的基础上,又增加37个县(市、区)、11个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试点面积达到1857万亩,占全区森林面积的比例由原来的0.9%提高到8%。
公益林保费由财政全额补贴,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各补贴50%;商品林保费由财政补贴60%,即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各补贴30%。全年保费补贴资金达到3000万元,带动市场为林业提供近130亿元的风险保障,充分体现财政引导、放大效应。
据了解,在保险期间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滑坡、泥石流、霜冻、冰雹、台风、暴雪、雨凇、干旱、林业有害生物造成被保险林木受到损失,包括流失、被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等表现在内的损毁,由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其中,公益林可获得每亩500元赔偿,商品林可获得每亩800元赔偿。 |